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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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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BMC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指司法用錢可以收買

但本例最多也只能猜是當事人自己用錢河蟹掉的,連被害人都不跟司法坦白,你又能要求司法怎樣?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句話用來形容本例,不太適合


司法可以追訴是否有誣告罪的問題

只是當事人回國了,應該也不會來了
舊 2011-05-12, 12:1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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