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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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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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
樓上的回答都是正確的
1.印章在法律上來講比手印有效 怕的話2個都蓋
2.見證人不重要 擔保人才重要(給現金記的要加註當場以現金**元交於***親自點收無誤)
3.可以註明在期限內 用匯款方式分次還 不用寫收據 雙方都有保障
最重要一點 能不借就不借.........
舊 2011-05-05, 11: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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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