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uct.cpami.gov.tw/intro/nwes/news.asp
2000電信業務開放後.擁有跟中華電信同樣第一類執照的
民營電信業者每家吸金400-900億不等的資金後.
抱怨說挖路不好申請啦之類的.政府2003年開始規劃台灣m計畫
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總經費370億.構建共有管道.2005年開始動工
至2009年竣工.歷時5年鋪設了8000多公里的共有管道...............
今年2011了..................沒見過哪家民營在租用的
現在看來打著開放競爭的名義結果做的是比國營壟斷還更不要臉的生意
國營攏短起碼賺的都上繳國庫.這些民營的都進了財團口袋.
有一家甚至有錢去投資中華的股票........也不願投資自家電信業務
連不用舖線路只要建基地台的3g上網.也沒看她們在努力
目前手機上網最多人用的還是中華...........................
2000年那時只有老人才會用中華的門號.年輕人都用民營的
10年過去了.現在覺得反倒是年輕人才用中華.老人才用其他家的
我在想她們覺得最完美得模式是.她們只要負責經由ncc向中華取的極為優惠的批發價閣
租用中華電信的基地台.線路.並由中華電信的其門市代為行銷/銷售.收款/營運.
多麼完美的經營模式啊.完全不用管銷.躺著錢就一直進來.多爽啊
當然啦ncc肯定也會規定為了同等競爭起見.中華電信櫃檯人員不得蓄意主推自家業務
or 規定 中華電信總總客戶數到達一定數字後為避免壟斷.必須停止業務銷售
改賣其餘民營電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