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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最好多收集點證據.

到時候如果惹到麻煩也可以找適當的機會拿出來.

我不贊成惹事生非, 也不贊成膽小怕事.
舊 2011-05-04, 07:54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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