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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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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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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很難成立不代表不能告,讓他們也嘗嘗當被告的心理煎熬。

套句周星馳的話:「嚇嚇他先。」

不如找個有第三者的地方做對方誹謗、妨礙名譽比較實在
舊 2011-05-03, 11:1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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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