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plm1234
續上篇---------
鑑定事故未出來前.b方家屬是每天一直要a方接受.
甚至到了語代恐嚇意味.意思大概就是他'人面'很廣.
不接受的話到了法院大家走著瞧.
光'肇事逃逸'這條就夠你受的.開價已經很'合理'了.
當然.這些錄音我都聽過.也有通聯可查.
a方的態度是希望大事化小.別鬧上法院去.
養老到掛的的那條.希望有轉圜餘地.
但b方絲毫不妥協.中間還安插了一些'社會人士'道德勸說.
a方表示條件太苛刻.負擔不起.
他兒子也撂下狠話.要讓a吃不完兜著走...等等等
鑑定報告出來後.就是一張四線道的圗與雙方的行徑方向.
車體照當實員警勘察無該b方的差狀痕跡.
簡而言之我是判斷'路權'快車道上是a的.但這到法院時應該還不夠力.
以'肇事逃逸'的方面.a當下未停.筆錄是a未聽到碰撞聲.
車速也很慢.紅燈完.綠燈剛起步.沒理由撞到物體還不知.
這中間我也陪了朋友去警局了解一下狀況.
還有雙方當時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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