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latw
台灣就是這樣....
如果今天視而不見, 直接走人,什麼事都沒有.
如果去幫一把, 被指控是兇手, 你就得花時間,力氣去舉證, 上法院,搞到最後"如果"證明你不是兇手還好,萬一證據不足以證明"你不是兇手"怎麼辦?還幫真兇背黑鍋.
之前我就有回文過,看到事故幫打電話報警,結果警方第一句話就直接披頭問是不是你撞的...連報個警這種小事都能這樣了..
所以現在只能期望出事的不是你,別奢望別人會幫你..
有太多案例了,人人自保都來不及了,還幫?

誣指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信任,社會冷漠的結果是造成許多原本可以避免的傷亡,
個人認為這種恩將仇報的誣指行為的可惡程度比起刑法誣告罪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麼嚴重的行為卻無有效作為去警惕,制度也有很大的問題.

當事人與親友當然可以懷疑善意協助者為肇事者,但若要指控協助者為肇事者
須負舉証之責,或負可能被証明誣指之刑事風險.
 
舊 2011-05-03, 01:00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az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