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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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rn
舉我哥的例子~
去年民國99年舉辦一系列以"久久"名義婚禮~
女方主動提及兩次想跟著參加活動"登記"~
男方只嫌人擠人麻煩~拒絕~
今年農曆年後~
研判男方得到不少年終所以想婚~
結果女方:沒有特別的求婚,我不嫁!還有,別人用過的我不接受。
好啦~這下我老哥就頭痛了~不搞特別求婚就娶不到~
所以~有時候~不是男方願意~是女方刁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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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 那麼.....
(手掌壓著結婚證書拍桌)
好話不說第二句, 淦, 這張紙你簽不簽? (丟筆)
這樣夠特別了吧
求什麼婚呢? 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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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賞車先賞胎,看人先看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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