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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目乏目艮目青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引用:
作者rickyhsimen
管他是否研議中,

這個提案中的罰鍰會感覺到痛的只有那些中小企業,

就像我說的股價破千年收破百億的大公司還是一樣不痛不癢的,




我想說的就是,連6-30萬這種辦家家酒的罰鍰都可以修法修到天荒地老
(從這幾年第一個過勞死就開始講了吧?)
更何況更重的金額........
舊 2011-05-01, 06:36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目乏目艮目青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