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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hsi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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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7
其實勞工的價值比環保杯還不如

此話不是亂說,讓我們來看看底下這三篇新聞

5/1號,全台1.5萬家超商、連鎖速食和咖啡店,得跟著環保署規定走,只要消費者自己帶杯子買飲料,店家平均得折扣2-3元,或是回收2個空杯,付獎勵金1元,沒按規定執行,第二次履勸不聽,直接開罰業者6-30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30/8/2qqbq.html




日前發生宏達電一名謝姓工程師猝死的憾事,勞委會展開疑似過勞認定,調查發現,該名工程師確實有超時工作情形,但與過勞死的因果關係還要進一步鑑定。而依勞基法規定,只能開罰雇主六千到六萬元。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001518&cid=1206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強調,今年勞動節剛好遇上多數勞工的「例休假」星期天,除非勞雇雙方在年初進行協商,否則這些勞工都應在五月二日補假。台北市勞工局也表示,將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若無正當理由,依勞基法規定,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鍰。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1043000134.html




環保杯價值>勞工價值
     
      
舊 2011-04-30, 10:2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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