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IM=
之所以到現在還是堅持應該免費而且以勸導代替真的開罰要求支付費用
是因為比起「避免有心人士濫用」,真正進入山林進行活動的人們的法益更不可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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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造林保育或是維護和教育等等活動而進入山林,如果發生意外,相信大家一定不吝於給于無償的搜救。
小弟覺得讓人進去山林玩,並不代表因此喜歡山林的人就會懂得如何保護山林,不會亂開槍想燒山。
如果只是逞一己之力,挑戰自我,這對山林有任何幫助嗎?
引用:
作者=TIM=
若為了避免有心人士濫用而開始「使用者機制」對每個需要耗損國家資源開單罰款
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山難與更多數人的法益損失,且侵益多數人足以信賴之保護
如果真的是這樣,台灣許多你我正在享受其便利的公共建設將會消失殆盡
山裡面許多珍貴樹種要不了一年就會全部被偷砍,山洪暴發頻率會是現在的幾百倍
所有的平原都會區哪天變成下一個小林村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會有更多為了生計與土地的農民在沒有相關知識與限制下大肆進行山坡地開發
廬山溫泉的情況會天天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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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的因果關係,可能需要請TIM大指點。但小弟相信我們享受其便利的公共建設會消失的原因有絕大部分在於公民的自私,和政府的執法不力,珍貴樹林被砍罰,其罰則根本不足以嚇阻這些山老鼠盜砍;農民為了生計大肆開發,但卻也不曾為了自己種下的因而受罰,反而持其果而數度求償。
小弟當然不覺得登山是種笨運動,而是該如何防範自以為是的呆子去從事這種一不小心就會很危險的運動。
如果可以防止有人幹這種蠢事,不也可以預防二次山難不是嗎?如果上天要讓這些人自食惡果,為何還要別人一起承擔?
PS.政府真的有為了進行永續利用的開發設立限制來保護山林嗎?

小弟還蠻想了解的。自從之前看了造林政策所產生的弊端,老實說還蠻沒信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