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果真沒錯,有這種好康,果然已經有人率先使用了。
只要沒啥配套措施,這種制度只會讓有心人利用吧,比方說上山叫救難隊,出海叫直升機,用個兩次我就賺到了,民膏民脂都是幾十萬在燒的。
我一個平民小百姓當然可以拒絕我入山啊,但要是被後有靠山咧?
我相信雖然我沒做過這種事,但一定會有下一個、下下一個,就像屏東那個把救護車當計程車在用的酒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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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被有心人利用是一定有的,不過上山下海之類比較高風險的運動,被利用的比例可能較小
兄臺提出的問題很早之前就有討論過,也有跟國家公園管理處開過會
之所以到現在還是堅持應該免費而且以勸導代替真的開罰要求支付費用
是因為比起「避免有心人士濫用」,真正進入山林進行活動的人們的法益更不可被忽視
若為了避免有心人士濫用而開始「使用者機制」對每個需要耗損國家資源開單罰款
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山難與更多數人的法益損失,且侵益多數人足以信賴之保護
如果真的是這樣,台灣許多你我正在享受其便利的公共建設將會消失殆盡
山裡面許多珍貴樹種要不了一年就會全部被偷砍,山洪暴發頻率會是現在的幾百倍
所有的平原都會區哪天變成下一個小林村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會有更多為了生計與土地的農民在沒有相關知識與限制下大肆進行山坡地開發
廬山溫泉的情況會天天上演,生物多樣性與重要農林漁牧礦業資源以及綜合國土開發計畫甚麼都沒了
許多人以為登山只是一群不知死活的呆子選擇的笨運動,卻不知道認識自己所居住的土地有多麼重要
也不清楚政府為了進行永續利用的開發要設立多少限制來保護山林,更不在意山林教育何時扎根
因為以上的原因,從我開始接觸山之後堅持國家資源應該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無償提供必要協助
而且不能因為幾個蠢蛋做的蠢事而中止,相對損失法益太過龐大,而且容易引發二次山難
至於你說有靠山的人硬要入山嗎? 上天會讓他自食惡果的
直升機規定不載背包,不載屍體,真的有靠山的人想辦法跑了進去,一次活著兩次活著
最後他的特權就是吊掛他的屍體,我想這種特權還是一輩子不要用到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