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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日拒嫁 判賠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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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itColi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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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eia1983
至於你說的女方的觀點,我可以認同。
會寫出那樣的男方觀點,是建立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的觀點之上
也可以說是對這社會「女人會懷孕,所以是弱者」,這個認知的一個反擊。
有傷害到某些人,說聲對不起,個人會這樣是被一個看似弱者的公主病患者傷很深。
沒辦法說什麼
但不要這麼尖銳看待事情對自己比較好
畢竟閣下不覺得這句話跟"莫須有"的差別不大?
甚至連自己所遇到的任何事都可以直接套用?
2011-04-29, 02: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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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itC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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