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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開課教規避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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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sazabijiang
不認同.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限度, 要不違法很簡單, 優於勞基法就不會被罰了.
就像行車限速50公里, 要不被拍到超速的最好方法是不要超過50, 不是研究如何要求
警方舉證測速照相機有認證, 計較汽車時速表是快樂表所以可以自行提高5公里之類的.
我也待過小公司, 早在隔週休二日的年代就已經實施週休二日, 薪資也不會巧立名目拆成
多種津貼, 上下班免打卡但如果員工加班可申請補休, 公司成立二十幾年來根本沒有發生
勞資糾紛過.
但是如果不違法,你說那些企業走一些小漏洞規避,除了道德上有爭議,你根本就不能說他錯
因此我覺得,企業走法律漏洞,除非你能講出一套它的作法其實仍是違法,不然你根本沒啥立場說他不能這樣做,因此這個責任不應由企業負擔,而是訂法的人
2011-04-29, 09:5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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