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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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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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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tw
這種標題被捅是正常的啦..鄉民眼中也只看到這些.
大企業有律師團,哪需要上這種課,
小企業,有人在遵守勞基法嗎?
要"避"也是因為"有遵守"才要避,有遵守的小企業大家要拍拍手鼓掌了,還噓到爆,
那些不遵守的直接無視?
能避代表有漏洞,或是根本就是應有的"權力",不去檢視法條,不去修改法條,只會這邊嘴炮
領低薪也只是剛好而已...


不認同.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限度, 要不違法很簡單, 優於勞基法就不會被罰了.

就像行車限速50公里, 要不被拍到超速的最好方法是不要超過50, 不是研究如何要求
警方舉證測速照相機有認證, 計較汽車時速表是快樂表所以可以自行提高5公里之類的.

我也待過小公司, 早在隔週休二日的年代就已經實施週休二日, 薪資也不會巧立名目拆成
多種津貼, 上下班免打卡但如果員工加班可申請補休, 公司成立二十幾年來根本沒有發生
勞資糾紛過.
舊 2011-04-29, 09:47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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