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IM=
但提供一個觀念,在台灣只要你是合法去到任何地方,政府都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有關於公共設施,不論是硬體還是人力,並沒有使用者付費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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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這是真的嗎?我早就想要地心探險,海底兩萬哩,還有外太空跳傘很久了。
所以我只要自備乾糧,飲水,請問剩下的政府就會義務提供我必要的協助嗎?還是連食物都省了?那真的是太好了。
另就海底兩萬哩行程,我要是想先請林務局當我砍一些樹,做成小舟,再乘小舟自行由淡水河岸跳水前往,萬一不幸往生,也可以申請國賠嗎?
不管如何,知道有這項利多,我也要來上山探險去了。 >_<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