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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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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話說回來,要是沒有災難發生,不知道那個地主要讓他們放多久?
租約期限該不會說是到世界末日吧!

不知道像這樣的臨時居住地有沒有什麼法令上的限制?


私法行為保障契約自由,只要不傷天害理不殺人放火,他們與地主簽租賃契約就行

我記得是一個月七八千,預付一年,約簽三年,到時候他們還是要繼續付費

不然就拿去法院要求履約,不是繼續付錢就是被強制執行
舊 2011-04-28, 09:2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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