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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opo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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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84

實在很難認同這種申請國賠的理由..........

登山是個人的冒險活動.本來這種高危險的行為就是自行承擔風險.沒有任何單位或組織需要為登山者的意外事故負起責任......
頂多也只能事先找保險公司保意外險罷了.

家屬認為政府搜救不力.要國家拿納稅人繳的錢來賠他們孩子自己去登山發生的意外事故.........還說不是為了錢... 真矛盾.....

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
舊 2011-04-28, 01:2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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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opoi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