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乾糧果腹 大四生苦撐近50天失溫亡
瀏覽單個文章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
BMC
OK,可能你我知道的原則不一樣
但我了解你後面的意思,我可以接受你的講法,不過我認為這位老兄,不值得
用酒駕比喻不太對喔!酒駕出事,除了自己死/傷,也造成別人死/傷,屬於公共危險的範圍。自己登山自己死,沒有公共危險的問題!
抱歉,引錯文。
請問一下,登山這個運動是團隊運動還是個人運動啊?例如打籃球是團體運動,練瑜咖是個人運動。
2011-04-28, 12:30 AM #
33
jshj031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shj0314
查詢jshj031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shj031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