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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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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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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
Shit happened.



引用:
作者BMC
新聞中沒有國賠二字,你的中指比得太早

人家有錯,是一回事,但人家還沒有說要國賠,你不必替她補完,等他說出這兩個字你再比中指會比較公道


新聞採訪該亡者父母有說(大意): 要求國賠不是要錢 而是希望政府記取教訓變得有效率
 
舊 2011-04-28, 12:12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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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