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vilbubu
一個角度看: 賣女兒
另一個角度看:希望女兒有保障
小弟角度來講:
200砍一個0=>20萬聘金,
透天一棟OK=>一起負擔貸款,登記給老婆OK,若離婚看要賣掉房子 或某方接受自行承擔
有小孩問題這個不在討論範圍中
==>結婚好麻煩,還要搞定雙方家庭+習俗,還要宴請親友=>可加入不婚教
但找到願意牽手同甘共苦走一輩子的對象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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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早就考慮了.當初也是覺得老媽是為了女兒將來想.
我也把它當成一種'激勵'方式.將心比心想過了..
甚至拉攏他老媽一同生活過.說拉攏太難聽了.
只要他老媽點個頭.哪怕只是暗示一下也好.
我一樣會把你當成自己的母親對待...
至於房地等..我也說的很白了.一同奮鬥有所成名下歸妳.
順便請你老媽過來一同生活.
多一位家人很溫馨不是嗎..
七年里說實話..真的有些累了..至於他老媽..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