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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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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4
引用:
作者flora201006
你看清楚
我說得很清楚
沒有失去中華民國籍的問題

他不是中華民國公民了
但還是中華民國國民

看懂我寫的很難嗎?


因為看不董~ 查了一下公民 VS 國民

公民權
第三十七條 國民年滿十八歲,有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公民權。      除憲法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國民年滿二十歲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他放棄了中華民國籍 還是中華民國國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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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定律: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舊 2011-04-27, 01:57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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