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吳珈慶會被台灣政府搞死
瀏覽單個文章
鋼蛋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引用:
作者
cys070
看新聞是有這段
國籍法規定,「男子年滿十五歲,尚未服兵役者,不得為喪失國籍」,吳珈慶的中華民國國籍仍未喪失,
依法可以逮捕
。
台灣的法律是很有人性的
可以逮捕不表示一定要立即逮捕
意思是 乖乖聽話就沒事 不用逮捕
2011-04-26, 05:12 PM #
17
鋼蛋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鋼蛋2
查詢鋼蛋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鋼蛋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