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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引用:
作者cys070
看新聞是有這段

國籍法規定,「男子年滿十五歲,尚未服兵役者,不得為喪失國籍」,吳珈慶的中華民國國籍仍未喪失,依法可以逮捕

台灣的法律是很有人性的
可以逮捕不表示一定要立即逮捕
意思是 乖乖聽話就沒事 不用逮捕
舊 2011-04-26, 05:1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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