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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的國文素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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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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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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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0
職業文字工作者,應予立法強制使用倉頡輸入(不得使用注音輸入),若有錯字、漏字、別字,則一律以 "業務過失毀損文字罪" 移送法辦!!!!
如此這般應該會大大有改善吧....
2011-04-26, 11:5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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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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