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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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01
就我來看 沒有意義的議題
唯一的用處就是想表達出 政府已經很認真了 的態勢
實際上仔細看就知道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 徒有虛樣法案
還講的好像很爭議的樣子
你不動產交易 難道產權都不用去登記變更嗎?
相關主管機關難道從中就不能得到資訊? 電腦都沒連線的阿?
搞一個要主動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不然就OOXX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如果是要觀測實際交易價格
這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以前怎麼玩 以後一樣是怎麼玩
不會因為多這一條就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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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達到效果,讓房地產交易透明化,則可避免房仲業上下其手!
同時,也可以為將來有機會落實以市價課稅奠定基礎,有啥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