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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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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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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d640801
辦公室思維
光是強迫兩段左轉就一堆人不遵守了

=
左轉車輛可以跟汽車一起轉彎
如果對方車道,直行車,超速撞上來
汽車鐵包人,還好,那機車肉包鐵
被超速的直行車撞,機車騎士非死即殘,誰負責 ?
反正又不是那些立委在賠
=
神仙難救無命客
為了選舉,亂開支票博取選票
出事了又不關他的事情


這樣說起來是說, 開汽車的人比較不怕互相撞, 反正皮肉不會痛,
所以開車不用太注意路況, 不用太遵守交通規則

是這個意思嗎?
舊 2011-04-25, 08:20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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