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d640801
左轉車輛可以跟汽車一起轉彎
如果對方車道,直行車,超速撞上來
汽車鐵包人,還好,那機車肉包鐵
被超速的直行車撞,機車騎士非死即殘,誰負責 ?
反正又不是那些立委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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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種理由的話...小汽車&砂石車比也是慘輸 --> 小汽車也不準直接左轉如何?
其次,許多路口可以仿照辛亥路二段,或是新生南路跟和平東路口用燈號掌控。當我們這一側左轉燈亮時,對向車道僅能左轉或右轉,而不能直行--> 就不會有您擔心的這件事情發生了
大前提是:機車路權被欺壓&明顯不足,最外側車道空間嚴重被壓縮&危險因素上升...
所以:該開放&保障機車最少三車道的合理路權,然後再來考慮其他配套措施好讓機車騎士更安全,這樣才是對的!而非一昧拿安全防護理由繼續壓榨機車路權!汽車族,早該跟70%比重的機車騎士共享路權了,而不該存有想繼續獨享路權的霸權心態..
EX:最內側限速再往下降好減少事故發生傷亡、或是我上面提的燈號控制都是可以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