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對方父母希望對方大義滅親?感覺好天真
說一件以前pc家討論區看到的:
A女被某富家子追求,帶回家見父母、對方還有個妹妹,然後帶去拉斯維加斯結婚。
當小孩一生下來,就被帶走…那個妹妹就出來告訴A女,其實是男的老婆(結婚前還看過該男身份證配偶欄是空的)
當初是因為生不出來,男方獨子家產必須要有繼承人,所以要找個小三來生。
父母一起聯合騙,還請教過律師,台灣有妻子,所以帶去拉斯維加斯結婚,完全沒有重婚問題…
明擺著,A女連法律上都無法追討到什麼,乖乖當小三,可以不愁吃穿…
有法律可以保障,先走法律,該拿的都拿到手,
讓對方越早知道你有不滿、安撫不了,最後還是站在自家兒子這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