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有什麼好考慮的???
只要台灣和美國都註冊了, 那就提告啊!!!
那個狗娘養的死賤種就是吃定 1. 當你姊姊是無知婦女不敢鬧事, 2. 牠有牠家裡人可以靠, 所以才這麼消遙囂張!
講真的, 要說他家裡人完全跟他沒有聯絡那絕對是放屁, 獨子耶, 更何況還有移民國外的姊姊???
看他在美國哪個州, 黃頁翻一翻, 直接委託最大的那間律師行辦就好啦!!!
美國律師最喜歡就是打這種外遇離婚官司了, 因為 CP 值很高啊!!!
你 CASE 交給他們, 他們自然會安排人去跟監收集資料!!!
妳姊姊只要準備機票隨時飛過去開庭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