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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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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還有一種情形是

你賣A 100萬,還沒登記在 A之前,A又以120萬賣給B,並登記在B的名下。這種是違法的,可經由訴訟拿回。和解也是你多拿10萬。
舊 2011-04-24, 07:0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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