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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andahsu
姊夫 是台灣送去美國的小留學生, 並在美國讀完博士...並取得 美國籍&永久居留權.
他與我姊的小孩 雖然是在 台灣出生, 應該也具有美國籍吧? (雙重國籍)
美國法院 應該也要保障小孩 的 教養費吧?? 不過想到 跨國提告,一個頭兩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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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管是要錢還是要離婚
都要去美國處理
最後打算就是談條件
離婚可以 給錢給保障
沒有事先說好的話是所有的1/2
現在既然有小孩了 可以拿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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