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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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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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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ys070
你意思是造成燒火的都不用賠???
那些人肇事是無辜?
責任釐清我不反對(那部份要賠就賠)
全部賴給政府是最好盧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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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搞錯了
我不是說不用賠
而是很多case到最後都不了了之
像台中狼師性侵也是
到最後還是政府先拿錢出來
然後狼師還在擺爛
你要燒火的賠你也要先評估對方到底賠不賠得起阿
不然賠不起或不負道義講再多都只是屁
按一般法律的設計是
國家先給賠償然後再跟失職公務員索賠
我記得是這樣設計的
但往往情況不會如人意
而且金紙店這個case很多事務都已經推給死者
我覺得能賠的部分相當有限
而且如同我之前講的
按照法規的設計
這些特種行業本來就會定時或不定時接受查察
公務員有沒有放水
有沒有按照標準程序
很多都值得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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