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ar All
產線助理技術員(作業員),剛修正條件 如下:
1.國中畢業可,
3.應徵期限延至5月底
4.中南部同仁,5/6以後約有200個床位可供住宿。
薪水:18650 上班地點:桃園龜山
我知道薪水很低, 要多錢就是加班加班and 加班(me too...但我還沒加班費...)
請同學們幫忙介紹...
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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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PO的條件讓我想起去年退伍時剛找到第一份要餬口的工作,地點是中部某加工出口區,某國際電子大廠,薪水以日薪計算(820元),慶幸的是有全勤3000元(可是要是遇到連假薪水就會少很多),穿無塵衣+站著組裝零件。
那時候想說經濟那麼差,也想說大公司應該福利也不差,可是進去之後才發現大公司壓榨人真不手軟,首先進去都是契約工,要做滿半年才能「考」正職,而每年要錄取為正職的名額是由董事長決定= =,所以裡面有很多是做很多年的「契約工」,然而你若9個月內沒升上正職的話就會變成派遣(薪水沒變,但在公司來看你是派遣的人)。
正職除了名牌、制服和契約工不一樣,三節獎金和績效獎金都是三級跳,以最低階的正職來說,你的底薪是22K,年終是1.5的月,當然還可以擁有旅遊等福利,但是契約工跟派遣就是沒有,想起一開始主管在教育訓練時不斷吹捧公司是全球前500大企業,身為公司一份子要有榮譽心和責任感,看到這樣的待遇還真諷刺!(公司有把你當自己還會分契約跟派遣)
最讓人不公平的是公司的外勞都是正職,我很納悶,不是很多企業家說台灣勞工不願意屈就嗎,可是我看到的是同事每周都趕著加班、拼正職,為何要和外勞「同工不同酬」呢?
我很感慨的是,公司裡有很多大專院校的夜校生,他們早上6點就要上8小時的班,晚上還要上課到10點左右,很多人是因為家庭因素被迫出來工作,努力的比人多,但是卻拿的比人少。要說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我認同,但是制度上(人為)的不公平才令人想翻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