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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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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hawkwon
應該兩張都要給消費者
另外,現在已經取消連號發票加總張中獎要帶前張發票才能領獎的規定,只要帶該張發票即可領獎,這是財政部去年的新改規定


雖然是這樣, 但若記載的消費金額和稅金等項目是在前幾張發票上,
依規定還是要有這些資料的發票才能領獎.

不管怎麼樣, 索取發票是義務也是權利.
舊 2011-04-23, 02:4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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