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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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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
引用:
作者jcosijdfc
公益勸募條例
第五條規定,只有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與公立學校能發起公益勸募,個別的自然人不能作為勸募主體

罵紅十字會的人a錢,那有人假八八風災救濟災民之名
到手的錢買了三輛車,那些罵的最兇的怎麼無聲了
還是自己人不能罵

如果貼這文是屬政治文
政黨打手在網上痛批紅十字會分批捐款
那紅十字會那篇更是100%的政治文

嗯嗯,下面有人更新了一些信息,你引用的內政部的一些話,也被證實有口誤了
那是否要出來平衡一下︿︿
你很明顯是抓到機會先鞭歐,至於是否為政治文
我就不清楚了︿︿
舊 2011-04-23, 12:0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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