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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職業比賽跟代表國家參賽我認為是兩回事
我們國家在處理國家隊選手徵召的記錄很差大家都知道,不過我想這不代表政府應該拿錢養職業選手
政府該做的應該只是鼓勵職業運動發展(或者說不要阻礙,例如兵役問題,例如隨意徵召影響選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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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同意這位大大說的
政府不應該拿錢養職業選手
然而我更在意的是
職業選手其實是球團的資產
不是國家的
但我們的政府是保持相反的看法
所以才有曾公的名言:「放X!」
球員對國家只有必需接受徵招的義務
卻沒有相對該給予的尊重與保護
球員打國家隊 幫國家拿到獎牌 但自己受傷
我們只會看到官員們沾沾自喜 覺得拿到牌就功德圓滿
卻看不到這些球員與球團的損失要怎麼辦
雖然我是職棒迷 但我真的很不希望政府拿錢去養職業選手
我只希望 政府徵招這些球員時
該有的防護員、運動傷害保險與食宿都做好
如果真的為國出征因而受傷 就讓保險公司去賠
而球團自己也該去爭取對自己的資產(球員)的保護
不是接受徵招就隨政府惡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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