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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_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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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Area88 in Aslam
文章: 806
想開一點,那三天就任長輩他們蹂躪吧,當作是欠他們的,過了那三天之後的生活才是真正屬於你們兩要去經營的...

不然有種就全部自己出錢,自己搞,就算撕破臉也不惜.....
否則就乖乖的,他們高興,你們兩配合演出,將來也不會被怪東怪西.

再換個角度想,長輩們生你養你少說也十幾年,凹你們這幾天不算過分.
當年我們倆都是這麼想,一切都是配合演出啦.



註:南部一般是訂結歸三天,北部則是訂歸合併,所以剩三天.
舊 2011-04-21, 12:0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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