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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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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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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引用:
作者鄉長
簡單地說,以後就凌晨三點去引誘警察跑給他追,誘進暗巷一群人出來奪槍,輕輕鬆鬆製式手槍入袋啦。一晚幹十次,人人有手槍,隔天再去搶銀行,你說好不好啊?



引用:
作者鄉長
引喻失當我就不再多說了,利益均衡原則,我不覺得不會過

如果他今天是真的歹徒勒?剛剛**殺分屍了五個少女,正在準備毀屍滅跡...

警察身上一堆裝備,要追上歹徒本來就不可能,那萬一這個歹徒又是長跑好手勒?什麼都制止不了,為什麼不能用最後的武器出來制止?

所以追不到就應該讓他跑了算了,然後讓他再去殺第六個?

我完全無法明白你的利益原則在哪裡.....

在你的世界裡天天都是九星連珠,天時地利人和是好朋友,永遠都一起出現的是吧...

引言裡的空想事件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什麼聽說過,但是警察貿然開槍打到沒犯罪的人,倒是發生過幾次。

究竟是前世的恩怨,還是命運的糾葛,才會讓宿命的雙方,能夠在清晨時刻的街頭相遇在一起呢?讓我們看下去。



根據警政署的資料,100年1-3月全台的暴力犯罪有1070起,平均每天有12起吧,假設新北市蘆洲區是罪惡之都,獨佔全台暴力犯罪的1/4好了,那當天當地就發生了3起之多。

因為是罪惡之都,所以清晨3點的街頭一定無人敢徘徊,就說當時蘆洲只有500人在路上啪啪走好了。

然後其中心中有鬼、身上有屎或腦子怪怪,以致不敢接受盤查的,估計佔2%吧,那就是10人左右。

因為夜黑風高好犯案,所以那3起一定是在清晨3點前後完成...

而且歹徒又一定是以公式化的,鬼鬼祟祟的風格徒步前往犯案或是正要逃走,一定會正好被警察邂逅及懷疑...

所以那擊發出去的子彈只有30%的機率會擊中罪犯!但是不用擔心,因為鄉民集體的正念,必定會引導那正義的子彈,通過因緣的狹縫,命中惡貫滿盈的身軀的!這是多麼神聖的時刻!

但是,如果非常不幸的,在那70%的,極小極小的機率下,擊中了沒有犯罪的人,那該怎麼辦呢?

相信作為鄉民總代表的鄉長,一定會出來為鄉民正念的失誤負起賠償的責任,並且叩謝社會大眾的!這是多麼偉大的情操!怎能不讓人感動?



以上的文字我完全拋棄舊有的思維,大致上符合第二段引言的假定,所以應該不算引喻失當吧?
舊 2011-04-21, 12:17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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