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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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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Patrick6661
第一,不是警察爽就可以盤查你,之前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就有說過了,我雖然不是法律專業,但因為有些印象,所以google一下就找到了。

第二,在沒有違法與非現行犯的狀況下,他要跑是他的自由,警察可以追他,但不該開槍。

這是兩回事,你可以不配合,叫你的律師來,但你不能跑,跑了警察就可以合理懷疑你有問題,可以制服你抓回警局訊問

不過能不能開槍就是本篇爭論的重點,只是你的論點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舊 2011-04-20, 10:53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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