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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plm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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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yolu
第一個問題
路人亂丟這部分是由最近新北市出現的環保派出所或者臺北市的衛生稽查大隊人員持稽查證做稽查...
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由稽查人員出外勤稽查解決民眾檢舉,如你家鄰居愛丟垃圾在你家門口也是由這些單位出面。有車牌的部分則由民眾寄至環保機關。
第二個問題
B名下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會保留追訴一定期限,另外政府沒收到錢是不會發錢的。
至於好不好賺?
罰1200-6000,以最低1200計並拿30%扣20%稅,每件可得288
若是你設備夠好畫面夠清晰,抓到重點其實檢舉成功應該沒啥問題

但是也小心某些人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把寶特瓶之類的垃圾丟在你的腳踏墊或車上,請問你要騎車時你看到你車上的垃圾
最常做的動作是?不要被陰了喔>"<


了解了.剛看了資料還真是如此.謝謝
舊 2011-04-20, 01:50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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