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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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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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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MC
來看看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好了
的確規定了零體罰,但是所謂零體罰,不等於零處罰
第八條的問題是沒有定義甚麼是體罰?沒有體罰,那又該怎麼管教?
台灣人就是這樣,只會訂法,卻沒有配套,搞到大家以為零體罰等於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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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MC
對~不是零處罰~
然後前面orea2004網兄也說了~貼給你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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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台灣已經不叫做零體罰了,根本就是零處罰。
不打,用罵的可不可以?不行!用罵的會給小孩子心靈創傷。
不打不罵,那罰寫可以嘛?不行!寫字寫太多會讓小朋友手受傷。
不打不罵不能罰寫,那可以在家反省嘛?不行!這樣侵害學生受教育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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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MC
現在的亂源在"父母"(還有人本)~而不是制度~
制度再怎麼改~也只是越改越亂~
為何?
那些腦殘立委敢得罪那些腦殘家長嗎?
不敢得罪的結果就是法越修越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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