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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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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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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我的看法,

開下去是過當, 但是一個前科犯看到警察就跑, 這........

還記得姦殺國中女生那個畜生吧!? 他跟一個小鬼在車上遇到臨檢盤查結果一樣是逃走,
結果警察開槍, 小鬼目前還在復健, 當時那個畜生還敢上新聞開記者會咧~

結果揪出姦殺案.

所以該怎麼評斷?

只能說不要有啥前科, 出事比較多人挺.

記得之前有回過文,那位白目的是直接衝撞警察,被槍打是剛好。

之前有另一位坐機車後座無照逃臨檢被警察打死的,那就是莫名其妙。

而且怎麼每個人都認為警察能未卜先知,打到的一定是有犯案的?
舊 2011-04-19, 11:09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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