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orm101
追不到你要怎麼拘留!!學西部牛仔拿鞭子套腳??
衝去檢查宿舍內人關機但他人還在現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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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不到,求援還沒辦法圍到,那就是警察訓練不實。
好∼關機是不太正確的敘述,這麼講吧,要是她在刪除檔案(不管在刪除什麼,可能只是她自己的隱私照),依照這邊贊同警察行為的邏輯,警察可以爆她頭了。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台灣警察好神!!
要訓練每個25∼50警察 100m 跑5秒 來抓犯人∼神
警察邊跑邊追要精準命中小腿∼神
在台灣警察攔檢可以不用停下跑給警察追順便試體力。
警察對空鳴槍當作放衝天炮!
警察在路上無權懷疑路人對疑犯攔檢,如果跑半天抓到發現是某鄉民跑好玩的就被降職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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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沒有人要警察跑 100m 5 秒。因為犯人也跑不了這麼快。
可以呼叫附近同伴支援。
如果真的跑不到,那就該懷疑警方的佈署和應變能力。對,就是要警察這麼神,附近要有支援。因為要是今天傷者是擁有強大槍枝,轉過來邊射擊邊逃跑,那難道可以像該員警一樣沒有支援輕鬆打到?
另外,警察當然有權力對懷疑的人做出攔檢。我不覺得這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自己不跑拿槍出來射。
引用:
作者krisca
這種情況我也贊成警察開槍,沒幹壞事在馬路上看到穿制服的警察為什麼要跑?
不過這名小警察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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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什麼事。
不過還是不足以證明警察該開槍。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你住在以色列之類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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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台灣人都當過兵,所以聽到槍聲都會鎮靜的停下來轉身對警察。
我在國外聽過兩次槍聲,第一次以為是鞭炮,第二次是真的逃跑。誰管是不是警察發的?先閃了再說。
引用:
作者lompt
回到這個問題
難道每次都得等對方反擊?
然後就一堆警察軟弱只敢開單
警察白癡不會開槍等等的言論
那個戒護被殺死的新手警察也是這樣想
沒想到還是死了
就勤務而言
其舉動是合法的
至於我? 我沒有沒停止過
在國外 更多的是擊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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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在對的時候開槍。如果你拿國外警察當例子,很多地方的警力是要警方確定有武器出現才可以使用槍枝。不過常常發生伸進口袋要拿證件之類的就被以為是槍枝而被警方擊斃。或這樣逃跑射擊後發現沒事的,該員警就準備跟這個單位說掰掰了。
引用:
作者lompt
這樣說
如何斷定是否有危險?
等對方先掏出武器還擊?
又該如何制止嫌犯?
我還看過警察抓通緝犯
無前科的親戚突然開車衝撞警方阻止警方逮捕
大家照規定來不就好了
這讓我想到如何不被警察海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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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是包含攻擊性危險和有武器的危險。加拿大法律是規定包含空氣槍、假槍、模型槍都同等真槍,所以妳拿出槍型打火機出來被爆頭那還是妳自己的錯。另外,親戚開車衝撞警方阻止警方逮捕,那當然就屬於攻擊性危險,拿出槍來制止甚至射殺駕駛,我今天會叫讚,除非特例有隱情(例如好人要殺壞警察之類的,但是當你決定把事情攬再自己手上時,就該知道該有的危險)
引用:
作者厝漢
你是說 上次在 國外 機場被電死的那個嗎!?
我記得他好像 幹了很白目的事情 才被電 那種 白目 電死就電死 誰叫他這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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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一次,並且最後法官宣判警方不該使用電擊。
情況是,警方在案發後,跟旁邊攝影的人要求使用錄影的影片來偵辦案情。之後就沒有歸還錄影帶。一直到攝影的人對警方提出告訴後才被交還。警方的說法是那位死者用釘書機襲警,導致警方必須電擊。
實情是:那傢伙等了十個小時,又不懂英文之下情緒失控亂摔東西。四名 RCMP 員警一到並沒有了解發生什麼事情,而是直接開電擊槍。並且不只開了一槍,而是共開了五槍造成嚴重的執法過當。
最後警方道歉,並與死者的母親庭外和解的協議。不過協議了什麼內容不知道。
所以,要是妳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請不要為此解讀。
約 75% 的加拿大人認為是警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