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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Patrick6661
看到這麼多人支持警察,我個人超震驚的。

不論受害者是否有前科,但他沒有犯罪,不是現行犯。他跑走,沒有攻擊行為,警察沒有理由開槍。

不然你哪天在路上慢跑,遇到警察在路邊,你不減速跑過去,難道警察可以衝過來抓你?

而且在路上,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你身上有血跡、手持利器兇器、意識或精神狀況異常),不然警察是不可以隨便攔住你盤查或要求你出示證件的。

今天受害者有前科,大家一付恨不得警察打死他的態度?若放縱警察的這種行為,哪天受害的就有可能是無辜市民了。


回到這個問題
難道每次都得等對方反擊?
然後就一堆警察軟弱只敢開單
警察白癡不會開槍等等的言論

那個戒護被殺死的新手警察也是這樣想
沒想到還是死了

就勤務而言
其舉動是合法的
至於我? 我沒有沒停止過
在國外 更多的是擊斃了
舊 2011-04-19, 01:34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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