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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養流浪狗 師脅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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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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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
比馬龍
你沒唸過書嗎??
校規裡面不論記過或記功的條例各款,最後一款都是"其他合於記xx者"!
例如:
學生有以下情形時,記大過一次.
1.考試作弊.
2.......
3.......
.
.
.
.
8.其他合於記大過者.
找出來再講......
其他是什麼其他?標準怎麼訂的?誰說的算數?
2011-04-18, 08:59 PM #
149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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