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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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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引用:
作者drasil
情形完全不同,攔檢不停直接朝警察撞過來,那可能會撞死人的,所以不管是哪個國家的警察都會選開槍,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但是現在是背對著警察落跑,警察的人身安全沒有危險,除非危及他人的安全,所能使用的手段自然應該受到限制。

老美的警察實況節目能看到一堆警車在某車後面結路隊,上空還有直昇機盤旋,但最後通常是包抄堵到以後把人拖下車逮捕,可不是直接拿反坦克狙擊槍連人帶車一起打爆啊。

鄉民如果能知道自己當下在說什麼,就不用事後再來慶幸或後悔啦...

沒辦法,有人老是舉老美的例子
問題是根本沒搞清楚老美的執法方式
像這種只徒步逃跑身上沒武器也沒有做出威脅執法人員安全舉動卻被警察從後方開槍擊中
在阿美利卡合眾國...警方大概會被告到阿母是誰都忘了
 
舊 2011-04-18, 07:0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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