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以台灣無法拍出一張類似的經典照片?想攝影還是去國外?
2.根據這裡的資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851318.htm)
照片是1945年所拍攝刊登
女主角到1979才寄信給攝影師表明身份,男主角至今尚未確認,以此推論攝影師並未取得同意
我提出這張照片,
是想舉出[攝影是一瞬間的藝術]和[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進而思考其適當的界線為何,
當下按快門都來不及,如何先徵詢同意?
事後若無法取得同意公佈,這張照片又要如何成為經典?
我不希望自己打瞌睡的樣子被公諸於世,但也不希望扼殺一張經典瞬間的存在,
苦思不得其解,透過討論或許界線能清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