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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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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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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MC
基本上打假球,只能用詐欺取財來罰

可是這詐欺,是指跟賭客詐欺,完全跟球迷無關(因此打假球,球迷你生甚麼氣?根本就沒有妨礙到你的權益!)
然後詐欺取財頂多判五年以下,上法庭東搞西搞變緩刑的機率不是沒有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不是判賭博罪?問題在於,賭博在於有風險,現在你講好要打假球,就沒有風險存在,所以不是用賭博罪來判
既不能用賭博罪來判刑,然後詐欺取財罰得又不痛不癢(用賭博罪判刑那罰得更輕了)

你說,還有甚麼可以嚇阻打假球?所以居然還有人相信檢調可以嚇阻打假球,想太多

台灣根本就沒有相關的法規與制度嚇阻打假球,所以,你還要相信中華職棒,我只能說你不離不棄,就是笨蛋

大概就只能靠一開始球團跟球員簽約時,在合約內加入懲罰性條款吧!
舊 2011-04-16, 05:5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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