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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bingjunin
如果廉政公署沒用的話
那麼都沒有甚麼辦法呢

先說我的看法好了
兩黨立委最少應大致平衡
才不會一黨獨大
失掉制衡功能

另外
貪污至一定金融終身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一定金融再*3 則唯一死刑

還有 一定要有獨立機構
只要有須要 可以無所不查

以下請各位繼續


其實有個辦法是台灣政黨對立嚴重,監察委員改成執政30%,在野50%,無黨+民間20%,下屬調查人員有調查權,隨總統輪替換血,完全獨立,可上打天子,下管村吏,這樣就不會有都是自己人的情形了,不過我看不可能.
 
舊 2011-04-16, 03:14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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