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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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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沒有未知數,請各位數學高手,勿用代數想法去想,或是做一些論證.
原題單純就是整數的四則運算.
好,試問一下
123+456=579
可以硬解釋成
123+456
=6+120
=126
嗎?
很可笑吧
前面持2(2+3)應該視為一數(或一體)的人,你們大概也會覺得我所舉的例題,答案是126也可以吧?!
前面有一位先進說的好,例如:2Y, Y為未知數, 2可視為Y的係數. 2Y才可當成一個數.
但原題只是單純的整數的四則運算
說準確點,
原題只是一個寫錯題目的整數四則運算,
2(2+3),2和(之間少寫了一個乘號.
若原本有加乘號,算法則是由左到右依序算.
就這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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